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据环保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事项的通知》(渝环办〔2017〕404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18年 1 月,重庆志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启动了志龙﹒观江嶺(房地产项目)位于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分区W07-4-1/02号地块项目商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志龙﹒观江嶺 |
建设地点 |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分区W07-4-1/02号地块 |
公示时间 |
2018年1月10日 |
联系人 |
刘欣 |
联系电话 |
1363776677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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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重庆启康科技有限公司 |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志龙·观江嶺
建设单位:重庆志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分区W07-4-1/02号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施工时间: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
项目总占地面积13831㎡,总建筑面积75454.1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5015.35㎡,地下建筑面积20438.83㎡。项目地上工程主要是3栋27F~33F高层住宅和配套健身设施;地下工程为整体相连三层建筑,属裙房工程,其中-3F~-2F主要是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吊1F主要是物管用房、幼儿园、公厕、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工程设置停车位341个,均为室内车位,小区内总居住户数768户,总居住人数1596人,小区幼儿园为3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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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执行情况
2013年2月 26日,取得环保部门的《重庆市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文号:(渝九环准[2013]055号);
2016年7月 4日,取得重庆市九龙坡区环保局《关于志龙·观江嶺规划调整的环保审查意见》;
通过收集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设计资料、施工图、施工监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和现场踏勘,针对志龙﹒观江嶺项目、商业项目工程建成后建设地点、性质、建设内容及规模、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设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逐一核实和对照分析,已按环评要求及环保局批复文件逐一落实,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三、监测结果
委托重庆以伯环境监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噪声进行了监测(详附件)。 |
四、验收结论
重庆志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志龙﹒观江嶺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和营运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从环保角度看,建设方认真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境保护批准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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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1、重庆志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志龙﹒观江嶺项目竣工环保现场验收意见
重庆志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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